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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他呢,反正余扬想明白了自己会说的。
余扬回想起自己为数不多的两次恋爱。
他第一次喜欢别人还是上幼儿园的年纪,关于为什么喜欢,他早记不清了,只听外婆说是那个小姑娘长得特别好看,自己总跟在人家后头一副小保镖的派头。
第二次是真的在谈恋爱。高一,和同桌的短发女生相互暗恋,女方红着脸在树下表白,余扬到现在还对周围的起哄声记忆犹新。女孩子的嘴唇亲吻起来像果冻一样柔软香甜,连空气都充满了棉花糖的味道。这段校园恋爱终结于高二分班时,他们甚至没有认真说过“分手”,只是等朋友偶然问起,才仿佛想到对方,然后轻飘飘地说,哦,早分了。
对于喜欢这个词眼,余扬其实很陌生。他最多记得自己为了对方做过什么——剩下那些悸动与情愫,早已模糊在过去的时间当中。
像冰化成水落回湖里,没能长久存在过。
可丁毅嘴里的“喜欢”将余扬镇住了。也许因为对象是一位在一个多月前刚认识的人,是一位横竖不该跟自己沾边的风云人物,是会出现在电视上的“贺靳屿”三个大字。
不对,为什么他想的人是贺靳屿?
丁毅奇怪地看着余扬:“你想什么这么入迷?”
余扬僵硬地勾着背,像个小老头:“水喝多了,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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