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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 (10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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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是这么说没错啊,老郑不服气,可是当兵的喜欢枪那也是一种天分吧,别人练久了要生厌,他越练越欢实……

        原本郑楷只是想让苗苑多了解点陈默,好多对他体谅些,可是说着说着却入了情。他是军人,曾经也站在中华陆军单兵的顶峰笑傲过江湖。虽然对外说起来都是特种兵,都曾经官至少校副队长,但是郑楷自己知道是有差别的。

        这辈子他只羡慕过两个人,一个是夏明朗,一个就是陈默。夏明朗他看得透,那是他看着从一个嚣张狂傲的小子怎样一步步成长起来的,夏明朗的天分的确高能力的确强,但是那种高度与强度他看得懂,也知道那人是怎么练出来的,可是陈默他们都看不懂。

        陈默好像横空出世就这么落在了麒麟,他们队里。

        天生的军人,可怕的军人,所有人费尽心思努力想到达到素质他好像天生就有。

        不知疲倦,无所畏惧,镇定得几乎不像人。

        郑楷发现他好像很难向苗苑解释他的感觉,他眼中的陈默;因为苗苑不懂,她一个柔柔弱弱的小姑娘不会懂得什么叫军人的素质,什么叫天生枪神。她不可能体会那种生死一线之际狙击手式的绝顶冷静是多么的难得与令人崇敬,她也不会明白陈默的传说,他的成就会在麒麟那样伟大的地方流传下去,他甚至比夏明朗更像一个传说,因为他神秘。

        她不懂,都不会懂。

        郑楷忽然觉得沮丧,他想起夏明朗说过的:为什么不结婚,不想找个老婆过日子?因为没意思,这辈子最大的成就她不懂,这辈子干过最骄傲的事,她不觉得。

        郑楷从来没这种想法,因为他从不觉得自己了不起,可是郑楷觉得陈默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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